常見問題
網域名稱是「採先申請先發給」之原則,依TWNIC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,若註冊人同時具備以下事由時,則申訴人就可以向爭議處理機構提出申訴:(1)網域名稱與申訴人之商標、標章、姓名、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。(2)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。(3)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。
請洽詢「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」:「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」或「台北律師公會」。